秩序維護員簡介:
秩序維護員是指受聘于物業或安防管理企業,按有關規定、行業規范(標準)或管理企業規章制度,具體實施維護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員。
秩序維護員崗位職責:
1、嚴格交接班制度,做好執勤記錄,認真履行職責,無故離崗,維護好本區域內安全,交通安有序。
2、舉止文明,熟悉環境,維護秩序,防范到位。
3、嚴格執行晝夜24小時執勤制度。業主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間,確保交通暢通無阻;夜間加強巡邏,流動崗要及時處理管理區域內所發生的問題。
4、熟悉小區地形、樓宇位置、門牌號碼、業主姓名及特征,熟練掌握和規范使用技防設備,學會使用消防器材,懂得一般救護知識。 發生突發事件,及時處理并上報公司及有關部門,做好現場保護工作,積極配合有關部門]進行搶救和善后工作。
5、對所管理區域執行巡邏任務,嚴格按照規定巡邏路線行走,采集好每一處信息, 不折不扣、高質高標準完成巡邏任務。
6、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憑卡通行,業主暫未辦理通行卡的,應督促辦理,非本小區內的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小區。
7、來訪客人進入小區,必須說明來訪對象,征得業主同意后放行。堅決禁止任何以推銷為目的人員與盲流人員進入小區。
8、值勤時,按季節著制式服裝,衣著干凈整齊、姿態端莊大方,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。
9、加強對裝修施工人員及拾荒者的出入管理。禁止在小區內擺攤做生意,嚴禁行乞者和形跡可疑者進入小區,防范和制止各種不利于社會安定和人身安全的違法亂紀行為。
10、巡視時,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和責任心,凡小區內出現的異常情況均應及時報告,及時阻止,確保一方平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