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公司講一講保安員不得有哪些行為?
保安公司告訴我們保安不應該做什么。保安是指保衛公共秩序,是一種職業工作。其主要職責是防火、防盜和保護人身安全。通過保安人員的工作實施,可以保證固定區域內的安全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,防患于未然。
(一)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,搜查他人的身體或侮辱,毆打他人;
(二)扣押、沒收他人證件、財產;

(三)阻礙依法執行公務;
(四)通過暴力或暴力威脅的手段,參與債務追索,處理糾紛;
(5)在保安服務中刪除或傳播監控視頻資料、報警記錄;
(六)侵犯個人隱私或泄露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在保安服務中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;
(七)其它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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